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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疯传!桐乡车主千万小心!

转载 金周颖2021/06/29 15:17:41 发布 来源:桐乡网 作者:桐乡网 12463 阅读 0 评论 2 点赞

很多时候我们经常会因为疏忽

或工作繁忙等原因

忘记自己爱车过了年检的时间期限...

近日,

不少人的朋友圈热传这样一条通知↓

在一些公众号也能看到这些消息:


这个消息是真的吗?




交警明确表示:是谣言!!!假的!!!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三章其他规定中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管理所系统不会自动锁定档案。交管部门近期没有发布有关车辆年检改革的新规!车辆年检规定没有变化!


车辆年检小常识


1

逾期未检将被处罚

机动车逾期不参加检验继续上路行驶的,被交警部门查扣将面临2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强制报废

2

逾期未检将被拒赔

同时,逾期未进行检验,除了因无法提供车辆检验合格凭证而被罚款外,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还可能会拒绝赔付

3

车辆年检

对于6年以内的免检车辆,每两年需要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仍无需到检测站上线检验。6-10年的,每两年到检测站上线检验一次(即10年内第6年和第8年需要上线检验)。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

来源:浙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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